今日是婆母的五十大寿,整个镇远侯府张灯结彩,宾客如云,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。我端坐于主母之位,身着正红色云锦妆花褙子,笑意得体,仪态万方。席间,我的夫君,当朝探花郎顾宴之,在一众艳羡的目光中,亲自为我戴上了一支簪子。“清月,
“蚕宝宝小米”大大独家创作发行的小说《夫君宠幸男宠,我掏空侯府换新人》是很多网友的心头好,顾宴之林婉儿沈清月两位主角之间的互动非常有爱,喜欢这种类型的书友看过来:迎你做我的正妻。”“那……我们的孩子呢?”“自然是我顾宴之的嫡长子!”我捂住嘴,……
今日是婆母的五十大寿,整个镇远侯府张灯结彩,宾客如云,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。
我端坐于主母之位,身着正红色云锦妆花褙子,笑意得体,仪态万方。席间,我的夫君,
当朝探花郎顾宴之,在一众艳羡的目光中,亲自为我戴上了一支簪子。“清月,
此乃东海明珠簪。三年前你我初遇,你便倾心于它。我寻遍天下,终得此物。愿你此后,
日日欢喜,岁岁无忧。”他声线温柔,眼眸里盛着足以将人溺毙的深情。
周围的贵妇们纷纷发出惊叹。“侯爷对夫人真是情深义重!”“一支簪子寻了三年,
这是何等的情意啊!”“沈家**真是好福气,嫁得如此良人。”婆母笑得合不拢嘴,
拉着我的手,亲切地拍了拍:“清月啊,宴之有这份心,你当得知足。”我垂下眼帘,
唇角弯起一抹温婉的笑:“夫君有心,妾身……感激不尽。”可只有我自己知道,这支簪子,
是假的。1.真正的东海明珠,温润华光,触手生温,在光下会呈现出七彩的流光。
而此刻插在我发间的这颗,光泽暗淡,触感冰冷,分明是一颗上等打磨的鱼目。成婚三年,
他用一颗鱼目,了结了我曾经的少女心事,也顺便,在满京城的权贵面前,
为自己挣得了一个“情圣”的美名。何其可笑。我曾以为我的目标,是与他夫妻和睦,
凭我江南首富沈家的财力,助他扶持日渐没落的侯府,重振门楣,家族兴旺。我强忍着恶心,
陪着笑脸,应酬着各路宾客。直到宴席散去,我才寻了个由头,屏退了左右。“夫人,
侯爷今夜似乎多喝了几杯,被他的贴身小厮阿武扶回书房了。”我的贴身侍女春桃小声禀报。
我点点头,亲自端了一碗早就备好的醒酒汤,朝书房走去。夜深人静,我走得很慢,
脑子里一片混乱。他为什么要用假的来骗我?
是因为侯府真的拮据到了连一支簪子都买不起的地步,还是……他根本就没把我放在心上?
书房的灯还亮着,门虚掩着,里面隐隐传来压抑的、暧昧的声响。我的脚步一顿,没有敲门,
鬼使神差地绕到了书房后窗。窗纸被捅破了一个小洞,我凑上去,只一眼,便如坠冰窟。
那个被我夫君顾宴之抱在怀里,吻得难舍难分的,不是旁人,
正是在外人眼中忠心耿耿、沉默寡言的“小厮”,阿武。2阿武那一头束起的短发已经散开,
如瀑的青丝铺满了顾宴之的胸膛。月光下,那张清秀的脸庞带着潮红,分明是个女儿身。
“宴之哥哥,你今天把那支假的簪子送给她,她会不会发现?”那声音娇媚入骨,
哪里还有半分小厮的粗嘎。“她?”顾宴之轻笑一声,语气里满是轻蔑与不屑。
“一个满身铜臭的商贾之女,懂什么风雅。我给她这个脸面,她就该感恩戴德了。
若不是看在她沈家那些嫁妆的份上,她连踏入我侯府大门的资格都没有。
”“还是哥哥对我好,”那女子娇声道,“把真的东海明珠簪留给了我。
”我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。只听顾宴之宠溺地说道:“傻婉儿,你是我的心头肉,
这世上最好的东西,自然都该是你的。那沈清月算什么东西?不过是我侯府的一个血包,
是我顾宴之仕途的踏脚石罢了。等我掏空了她的嫁妆,官居一品,便休了她,八抬大轿,
迎你做我的正妻。”“那……我们的孩子呢?”“自然是我顾宴之的嫡长子!”我捂住嘴,
死死地抑制住泪水。婉儿……我想起来了,他远房的孤女表妹,林婉儿。原来,
那个终日跟在他身边,接受我无数次打赏的“阿武”,就是她!我踉跄着后退几步,
撞在冰冷的廊柱上,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。我回到自己的院子,关上门。不知过了多久,
我像是找回了神智,发疯一般冲到阿武,不,是林婉儿的房间。她和顾宴之还在书房厮混,
房里空无一人。我颤抖着手,拉开她的妆匣。匣子打开的瞬间,一道华光刺痛了我的眼。
那里面,静静地躺着一支簪子。珠光宝气,华光流转,正是三年前,
我与顾宴之一同在珍宝阁看到,一见倾心的那支——真正的东海明珠簪。而在簪子旁边,
还压着一张折叠的纸。我伸出僵硬的手指,将它展开。——安济堂,林婉儿,喜脉,孕一月。
我看着那几个字,眼前阵阵发黑,喉头一股腥甜。原来,我三年的痴心托付,
十里红妆的倾囊相助,不过是为他们这对奸夫**的爱情做嫁衣,为他们的孽种铺前程。我,
沈清月,成了全京城最大的笑话。我的婚姻,我的爱情,我三年的付出,轰然倒塌。
我扶着桌子,缓缓地笑了,笑声越来越大,最后笑出了眼泪。顾宴之,林婉儿。真好。
真好啊。3我一夜未眠,天亮时,眼底是浓重的青黑。我没有声张,甚至没有质问。
以我如今在侯府的地位,只会被他们用一个“妒妇”的罪名轻易磋磨至死。次日清晨,
我刚起身,婆母便带着顾宴之一同来了我的院子。婆母一见我,便叹了口气,
满脸愁容:“清月啊,不是我说你,昨日寿宴虽是风光,可这开销也着实大了些。
如今侯府不比从前,处处都要用钱。”顾宴之接过话头,一脸的冠冕堂皇:“清月,
为夫如今在翰林院,正是需要打点同僚,铺垫前程的时候。你身为我的妻子,理应为我分忧。
你那些嫁妆,总是放在库房里也生不出钱来,不如变卖几样,解了府中燃眉之急,
也助我仕途顺遂。”他们一唱一和,演得情真意切。若是昨夜之前,
我或许还会信了他们的鬼话,感动于能为夫君分忧。可现在,我只觉得恶心。
他们哪里是周转不灵,分明是等不及要用我的钱,去养那个女人和她肚子里的孽种!
我深吸口气,抬起头时,已是泪眼婆娑。“婆母,夫君……你们是嫌弃我了吗?
”我哭得肝肠寸断,“我自嫁入侯府,便将自己的一切都当做是侯府的。既然夫君需要,
那我……我便卖了就是。”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身体摇摇欲坠。顾宴之见我如此,
眼中闪过一丝不耐,但很快又换上温和的面孔,扶住我:“清月,你这是做什么。
我怎会嫌弃你?只是时局所迫,暂且委屈你了。你放心,今日你所付出的一切,
他日我定当百倍奉还。待我官居一品,你便是这京城最尊贵的诰命夫人。”**在他怀里,
闻着他身上残留的、属于另一个女人的脂粉香。诰命夫人?恐怕是给林婉儿准备的吧。
我“被迫”同意了。当着他们的面,我让春桃抬出了我所有的嫁妆单子。那些厚厚的册子,
记录着江南沈家富可敌国的财富——京郊的良田,城中的旺铺,各地的庄子,
还有数不清的珍玩古董。我一页页翻着,眼泪一滴滴落在纸上,晕开了墨迹。在他们眼中,
我是一个为爱牺牲所有,被几句花言巧语就哄得团团转,软弱可欺的贤妻。
他们看着那些嫁妆单子,眼中的贪婪几乎要溢出来。4.见我“好拿捏”,
他们的嘴脸也愈发贪婪无度。我“变卖”的第一家铺子,是位于京城最繁华地段的锦绣阁。
那是我嫁妆里最挣钱的产业之一。账面上,我以五千两的“低价”将它卖给了一个外地客商,
实际上,那客商是我沈家钱庄的大掌柜,铺子不过是左手倒右手,契书换了,东家依旧是我。
而我交给顾宴之的,只有那五千两银票。他拿着银票,眉头紧锁:“清月,
锦绣阁地段何等金贵,怎会只值五千两?”我用帕子拭着泪,泫然欲泣:“夫君有所不知,
自我嫁入侯府,家中无人打理,那掌柜的欺上瞒下,早已将铺子掏空了大半。
如今能卖出五千两,已是万幸。”婆母在一旁帮腔:“就是!商贾人家出来的,
就是小家子气!宴之肯用你的钱,是给你脸面,你还推三阻四,哭哭啼啼,像什么样子!
”她转头又开始指摘我的用度:“我看你头上这支簪子就不便宜,身上这件衣裳料子也好。
如今府里艰难,你身为当家主母,不知节俭,反而日日奢靡,成何体统!”我低着头,
任由她训斥。那支假的东海明珠簪,此刻倒成了我奢靡的罪证。而顾宴之,
则总是在我面前描绘他光明的仕途,给我画着大饼。“清月,你今日的付出,
都是为了我们侯府的将来。等我入了内阁,定让你风风光光,无人敢欺。”他说这话时,
眼神飘忽,全无诚意。最恶心的,莫过于林婉儿。她仗着顾宴之的宠爱,愈发肆无忌惮。
她依旧是“阿武”的打扮,却穿着我嫁妆里名贵蜀锦裁成的新衣,在我面前端茶递水,
故意露出衣角上精致的暗纹。“夫人,侯爷说这料子颜色鲜亮,衬我。”她低眉顺眼地说着,
眼底却是藏不住的挑衅和炫耀。“夫人,侯爷昨日得了一方好砚,赏我了,说让我多练练字。
”“夫人,侯爷说我身子单薄,特意让小厨房给我炖了补品。”她处处**我,用这种方式,
一刀刀剜我的心,宣示着她的胜利。我只是沉默地看着她,看着她身上的衣料,
看着她腰间顾宴之亲手为她系的络子,看着她日渐圆润的脸颊。一日,
我在库房整理那些准备“变卖”的嫁妆遗物时,翻出了一个紫檀木匣子。打开它,